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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“馋” [原创 2007-02-13 08:43:07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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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怕您笑话,曾经有一段时间,我特别地馋。那个时候我还住单身宿舍,食堂的伙食不好,同舍的几个单身弟兄就“凑份子”到驻地附近的小饭店下馆子。虽然也是为了填饱肚子,但几个大小伙子聚在一起,哪能少了好菜缺了酒?于是,几个人就“吃吃喝喝”起来了。今天吃完了,明天还想吃,“凑”完了份子,再互相请客,你“做东”,他“买单”,找个理由就去吃喝,一人隔几天就要掏一次腰包。天天下馆子,天天吃肉喝酒,竟因此吊起了我的胃口,以至于那段时间就想着吃喝,一天不喝酒心里就闹得慌。最后,直吃得我们哥几个囊中羞涩,伙食费严重“赤字”,才结束了那段令人难忘的吃喝日子,才好不容易戒了自己的“馋瘾”。

由此想到,人的欲望,都是从无到有,由小变大,一点点培养、膨胀起来的。即如这“馋”,虽为果腹之欲,也需要有其培养、发育的基础。战争年代,生活条件异常艰苦,使战士们的粥食难以为继。偶尔猎得一只野物,煮一锅汤大家分享,那仅仅是打个“牙祭”,尚不够能引起“馋”的欲望。普通百姓平日里粗茶淡饭,舍不得在吃喝问题上多费自己有限的银子,节假日多添几个菜或包一顿饺子,叫作“改善生活”,也同样不能因此使其对饮食之欲再做更多的非分之想。

倒是有一些与众不同之人即手中握有权力的部分所谓的“公仆”,因吃吃喝喝而“馋”入泥淖不能自拔,终至贪占腐败之途,将自己葬送在一个“馋”字上。这些腐败分子的腐败之路大多如出一辙:开始时因握有一定权力,尚能自持。又因手中有权,上门求助的人渐多,终于禁不住“朋友”的盛情,而吃了一顿“便饭”。面对满桌佳肴,胃口随眼界大开,从此一发而不可收,终于“染”上了“馋瘾”。俗话说吃了人家的嘴软,如果在“便饭”桌上或桌外再“染”了其他什么“瘾”,那就不但嘴软,而且手也短腿也颤腰杆子也难以直起来了。“有一份利欲,便蔽一分天理,”如此这般,焉有不腐不败之理!

“馋”乃人之生理所至,恐怕谁也不能抑制它的发生。但人却可以控制它,不让它迷了自己的心神,害了前程。平民百姓如我辈解决“馋”欲只不过“打牙祭”或“改善生活”就可以了,倒是那些“馋瘾”上来便难自持不顾党纪国法的人,更需加强修炼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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